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医务室服务标准
1、每个校区医务室配备医生二名,护士二名,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其聘用人员均有相应执业资格,并在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注册。
2、执行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周六、周日及法定假除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做到随叫随到,保障医疗安全。
3、为师生提供正常医疗门诊,心理咨询、正常输液、外科清创、小手术等治疗,并且根据需要定期邀请南京知名专家教授来学院进行义诊,开展医学咨询。
4、保持医院内部环境整洁,专人或轮班负责保洁,定期消毒。座椅、病床床单一周清洗。
5、医疗废物及时放置指定地点,每3天清理一次。
6、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抢救设备,如心电图机、检验设备等。能做好一般急救工作,并有危重病人抢救预案,开通绿色通道。
7、所售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实行药品医保价,免收挂号费,各项收费及管理制度明示上墙。
8、坚持文明用语,对学生教师一视同仁,耐心周到,微笑服务。
9、诊疗过程严格规范,发现疑点及时提醒,如发现患者可能患有本诊所能力范围之外疾病主动提出建议到其他专业诊疗机构检查治疗。
10、为学校大型活动(军训、运动会)等提供医疗保障,能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
11、提供为老师方便门诊,医保刷卡以及代购药品服务(医保范围内)。
12、做好全体师生医疗保健工作,及时做好疾病宣传预防工作,并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季节性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13、耐心细心做好学生校外门诊及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医药费审核报销严格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14、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学院的一切安排和管理。
15、根据需求,配合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