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后勤管理处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作用,延伸党内监督触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校纪委文件《关于印发〈江苏开放大学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苏开大纪委〔2019〕4号)等党内法规,结合支部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纪检委员一般由支部书记兼任。
二、纪检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既要向同级党组织负责,又要向校纪委负责。
三、纪检委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纪国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学校重要决议决定及规章制度。
(二)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抓好专项检查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协助党组织做好受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协助校纪委处置信访问题线索。
(四)及时向校纪委和所在党组织报告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以及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
(五)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六)协助联系纪委委员开展工作。
(七)完成校纪委、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本工作职责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工作职责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管理处党支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