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我校公费医疗服务工作,请有变更定点医院需求的教职工及其子女在附件1中填写变更信息。此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请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汇总表通过OA发送至后勤处综合管理科蔡青颖。纸质材料请加盖公章送至后勤处1113室。
咨询电话: 86265545
后勤处
2022年12月2日
各部门:
根据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我校公费医疗服务工作,请有变更定点医院需求的教职工及其子女在附件1中填写变更信息。此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请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汇总表通过OA发送至后勤处综合管理科蔡青颖。纸质材料请加盖公章送至后勤处1113室。
咨询电话: 86265545
后勤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