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费医疗二次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
接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公费医疗二次报销现已开始。二次报销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住院发票)
2.结算费用清单(明细)
3.出院小结
二次报销的前提条件是单次住院自付金额5000元以上。请需要报销持有公费医疗卡的教职工及其子女,于12月29日前及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后勤处定淮门校区1115室。
联系人:蔡青颖 联系电话:86265575
后 勤 处
2021年12月15日
关于公费医疗二次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
接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公费医疗二次报销现已开始。二次报销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住院发票)
2.结算费用清单(明细)
3.出院小结
二次报销的前提条件是单次住院自付金额5000元以上。请需要报销持有公费医疗卡的教职工及其子女,于12月29日前及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后勤处定淮门校区1115室。
联系人:蔡青颖 联系电话:86265575
后 勤 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