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为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省属高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548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省教育厅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对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达到良好等级以上的41所省属高校和2所中专校(见苏教财(201613号文),下放部分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我校是41所高校之一。

扩大高校国有资产的审批权限,解决了高校因审批流程繁琐而造成的待报废资产堆积成山的困难,加快了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的进度。我校资产处为通过省教育厅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获得这个授权资格,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12016419,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召开会议,学习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4号)精神和要求,会后资产处制定了资产管理考评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下发各部门依此进行自查自评。

2.2016年5月9下午,召开全校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参加的迎接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会议。详细介绍了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现场考评的主要流程,并就各部门下一阶段迎接考评要做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布置。

3. 2016年5月16,校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到各个校区,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检。

42016519,考评领导小组向来我校实地考评的省教育厅专家组就我校国有资产自查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与成效、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未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5. 201678月暑假期间,资产处下发全校资产清查数据并汇总整合,清查数据的统计上报,配合审计鉴证。

取得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后,首先要结合我校实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独立的、与授权管理相适应的校级资产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校级层面资产归口统一管理。最后要规范资产处置工作流程,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盘活存量资产,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