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产管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9浏览次数:543

 各部门:

一、部门自查自评
1.各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要仔细核对“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本部门资产明细进行自查,要求做到各项资产账实相符,责任到人,特别是要将固定资产标签全部张贴到位。
2.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部门资产管理自查自评考核内容及评价表”附件),对本部门资产管理情况逐项进行自评,于4月底前完成自评考核表的填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资产管理处。
二、学校检查验收
学校将对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自查自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核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 它
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评工作中如遇需要解决事项,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枫、周建;联系电话:86265605、86265509
 
      
                      学校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