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员调动后资产转移和调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615

 

各部门、学院:
学校机构改革和部门设置调整以及干部聘任后,有关人员有部分调整。现对相关资产转移和调拨的事项通知如下:
1、资产转移和调拨的基本原则是:部门所属、岗位所需,随事而移、平稳交接。
2、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名下在用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A4打印机的各1台可以随本人进入新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岗位继续使用;其它办公设备和辅助仪器、设备等须暂时转移和调拨到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名下代为保管,待明确新保管人员后,再逐一清点,根据实际办理资产转移。
3、其他人员可以带台式电脑、A4打印机各1台到新岗位继续使用(除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在用笔记本电脑原则上留在原部门使用,需随本人进入新部门的需由原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
4、名下的1套办公桌椅可以随本人进入在同一校区的新岗位继续使用,如不是同一校区,办公桌椅须留在原部门,不做跨校区搬动和转移,由后勤处统一调配。
5、名下的文件柜、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须暂时转移和调拨到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名下代为保管,等部门明确保管使用人员后,再逐一清点,根据实际办理资产转移。
6、名下专业设备由该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分类后,分别转移和调拨给相关使用人员。
资产调拨工作量较大,请各部门、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认真对待、账目清楚、实物到位、平稳交接,避免学校国有资产损坏和遗失。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联系人:李枫;联系电话:8626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