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费医疗卡年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0浏览次数:637

 

各部门:
接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知,2015年公费医疗卡年审已经开始,现请各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需要变更定点医院的教职工(包括统筹医疗的儿童)填写好《定点医院变更信息表》,于12月1日下午16:00前交后勤处进行网上变更,逾期将不再办理信息变更。
       2、按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规定,年龄超过18周岁的教职工子女不再享受儿童统筹医疗,如在1997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子女仍在全日制高中就读的(不包括复读生)仍可以享受一年,但需所在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并于12月1日下午16:00前交后勤处,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将不再享受儿童医疗统筹医疗。
       3、这次审核要核对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请登记好每位教职工的身份证号于12月1日下午16:00前交后勤处。
       4、部门内有在此期间需办理新出生儿童统筹医疗的需交小孩一寸电子照,家长及小孩户口复印件一份,并选择一大、一小(或中医院)定点医院于12月1日16:00前交后勤处。
以上材料请严格按时间表交后勤处,逾期将影响到全校的医疗证年审工作。请各部门给予配合。(定点医院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内的“社会保险服务网”页面的定点医疗机构(省本级)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