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工作巡查制度(试 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0浏览次数:668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工作,更好地为师生的教学、学习和生活提供后勤保障,决定建立后勤工作巡查制度。
一、 巡查目的:及时发现和解决后勤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巡查人员:处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
三、巡查范围:后勤处领导的巡查范围为后勤所涉及的工作领域;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巡查范围为本工作岗位职责所涉及的工作领域。重点巡查:
1、各校区的教学区、行政办公室区、图书馆、体艺馆等的用水用电等情况;
2、各校区的室外设施、道路、绿化等情况;
3、各校区的校园、食堂、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情况等。
四、巡查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处领导每周巡查校区不少于一次;各科室工作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二次。
五、实行巡查结果记录制度。后勤处统一制作巡查记录表(表样附后)。处领导每次巡查完毕将填写的记录表交处综合管理科;各科室工作人员要认真作好巡查记录备查。     
六、巡查人要有大后勤意识,仔细巡查、主动询问,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立即做出相应处理。凡涉及后勤工作范围内的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处领导汇报或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七、每学期开学、放假,重要的节假日放假前,对后勤各项服务项目进行集中巡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巡查中发现的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浪费现象,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后勤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并定期检查巡查记录。对巡查记录表中所列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结果,没有结果的,要在该巡查表中进行说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九、对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或在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对所发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置不当,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后勤处给予教育、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理。
十、每学期末,后勤处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巡查记录表进行总结,不断规范管理巡查制度的工作落实。
十一、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全校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通报与反馈相关问题与需要,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后勤处(资产管理处)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附表:
后勤处巡查记录表
巡查日期
(具体时间)
 
巡查人员
 
巡查校区
 
巡查地点
 
发现或收集
的问题
 
 
 
 
 
 
 
 
 
处理结果
 
 
 
 
经办人(签字):                       
备注与说明
 
 
 
 
处领导意见
 
 
 
处领导(签字):